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指数基金开发引导 自2月1日起实施

2021-01-23 11:08:02

cnki查重

  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公布《上海交易所股票基金自我约束管控标准可用引导第一号——指数基金开发》(下称《指数基金开发》)。据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拟定的《指数基金开发》,是融合上位法规定,进一步确立ETF等发售指数基金的实际管控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一是确立《指数基金开发》的应用领域为指数基金。指数基金就是指合乎《公布募资证劵基金投资运行引导第三号——指数基金引导》要求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买卖的选用彻底拷贝或取样拷贝方法开展项目投资运行的ETF和指数型LOF。

  二是要求新开发指数基金标的指数品质的实际指标值。对指数基金标的指数的成分券总数、权重遍布、指数运作時间、流通性等指标值提出要求。

  实际看来,基金委托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买卖,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个股指数的,标的指数的成分证劵总数不少于30只;标的指数的单一成分证劵权重不超过15%且前5大成分证劵权重累计占有率不超过60%;发布时间不短于6个月,证监会认同的指数基金,其指数发布时间规定可适度放开;权重占有率累计90%之上的成分证劵以往一年的每日成交额坐落于其所属证交所所有上市股票的前80%。宽基个股指数不会受到所述限定,但单一标的指数成分股权重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0%。

  另依据“新老用户划断”标准,《指数基金开发》实施前早已中国证监会审批或申请注册的指数基金不会受到其指标值限定。

  三是确立指数基金开发程序流程。基金委托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开发指数基金时,要递交指数定编计划方案、指数合乎实际指标的表明及服务承诺等原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办理出示情况属实函。

  四是规定指数基金在发售前进行股票建仓,使股票基金的资产配置占比合乎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和股票基金合同书等法律文件的承诺,反映指数基金追踪指数的本质特征。

  近些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指数基金经营规模提高较快,商品日渐丰富多彩,种类包含个股、债卷、产品、跨境电商、贷币,是投资人理财规划的关键专用工具和金融市场关键参加能量。数据信息表明,截止202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ETF经营规模超9000亿人民币,较2019年底提高超50%。2020年全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ETF成交量超10万亿元,在其中,权益类ETF(含跨境电商ETF)成交量做到4.76万亿,较2019年全年度增涨。

(文章内容来源于: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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