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致1死5伤,广西梧州中院一审宣判黎健坤等54人重大涉黑案,首犯被判无期

2020-09-16 14:55:01

重庆石膏板

原标题:曾致1死5伤,广西梧州中院一审宣判黎健坤等54人重大涉黑案,首犯被判无期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消息,2020年9月16日,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黎健坤等54名被告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首犯黎健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虚开发票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3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黎健坤纠集亲属、朋友、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盗采河砂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了大量钱财,用以维系、支持组织发展壮大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起,黎健坤作为组织、领导者,李若松、彭锡泉等人积极加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梧州市茂林投资有限公司、藤县海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掩护,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虚开发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借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对梧州市区桂江、浔江、西江水域采砂行业形成了垄断和非法控制,极大破坏了梧州市经济秩序、社会秩序。至2018年10月,以黎健坤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盗采河砂、收取其他盗采船只“保护费”“资源费”以及其他方式,大肆聚敛财产多达数十亿元,同时实施了非法采矿3起、故意伤害1起、强迫交易3起、敲诈勒索5起、寻衅滋事2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起、非法拘禁1起、开设赌场1起、虚开发票1起,以及违法行为5起,共计23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1人死亡、2人轻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健坤组织、领导人数较多且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操控梧州市区河砂行业的经营,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该组织成立以来为非作恶、逞强争霸、称霸一方、非法聚敛钱财、欺压残害群众,影响极其恶劣。被告人黎健坤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法律责任。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我们

海曙新媒体是领先的新闻资讯平台,汇集美食文化、热点新闻、房产家居、国际资讯、生活百科、教育科研、等多方面权威信息

版权信息

海曙新媒体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可复制本站镜像,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邮件举报!